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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之海外购 天猫奢品官方直营产品质量亮红灯 海外购物维权无门

315之海外购 天猫奢品官方直营产品质量亮红灯 海外购物维权无门

  • 分类:业内资讯
  • 作者:
  • 来源:财经网科技
  • 发布时间:2019-03-21 11:23
  • 访问量:

【概要描述】日前,财经网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天猫奢品官方直营店购买的衣服,在试穿时发现有表面浮毛问题严重,水洗之后的情况更是惨不忍睹,该消费者怀疑他买到了假货。

315之海外购 天猫奢品官方直营产品质量亮红灯 海外购物维权无门

【概要描述】日前,财经网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天猫奢品官方直营店购买的衣服,在试穿时发现有表面浮毛问题严重,水洗之后的情况更是惨不忍睹,该消费者怀疑他买到了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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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无门、举证困难正在使电商海外购这种新兴商业模式黯然褪色。

  全棉卫衣掉毛严重 天猫奢品购物亮红灯

  日前,财经网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天猫奢品官方直营店购买的衣服,在试穿时发现有表面浮毛问题严重,水洗之后的情况更是惨不忍睹,该消费者怀疑他买到了假货。

  据消费者陈先生(化名)描述,自己一直关注阿里巴巴的天猫奢品官方直营店。春节前他留意到自己喜欢的品牌MSGM优惠力度较大,随后下单购买了一件原价1696元,折后890元的黄色卫衣。

  陈先生表示,第一次试穿时,发现黑色秋衣上沾上了该卫衣的黄色绒毛,脱下来时空气中更是会飘扬起很多浮毛。考虑到喜欢明黄色,陈先生并没有选择退货,心想漂洗一下也许有所改善。

  “看了洗涤标签,卫衣材质是棉的,可以水洗,所以用洗衣机最轻柔的模式漂洗了下,未用甩干模式。”陈先生称,洗完之后的结果更糟糕,还是湿的时候,卫衣的内里用手指轻轻一搓,毛絮就成坨起来了,像湿的纸屑一样掉,干的时候,也是轻轻一搓,地上就掉一堆毛。

  “此前名牌卫衣没少买,却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陈先生说。于是陈先生联系了天猫客服,客服方面回应称,天猫奢品直营永远坚持正品,表示浮毛掉色为正常现象,由于商品已经清洗影响了二次销售,可返还150元现金给陈先生作为补偿。

  对于客服的回应,陈先生表示无法接受。陈先生认为,天猫网站上的商品页面没有标明不能漂洗,洗后疯狂掉毛,应该是天猫的品控或者渠道出了问题。对此,天猫客服进一步解释:“建议手洗,像这种品牌的衣服娇贵,是特殊需要保养的。”

  最后,客服建议陈先生可以去护理店处理,或者用去毛器进行处理。

  “他们(天猫)始终强调不是质量问题,哪为什么掉毛这么严重?” 陈先生说,“既然不是质量问题,赔我150元是什么意思?”

  理赔需自证 渠道走遍消费者投诉无门

  针对此事,财经网联系了天猫奢品客服。据客服提供的商品图片显示,该服饰为100%纯棉,可手洗,不可漂白,不可干洗,不可反转干燥,低温熨烫。对于消费者反应的掉毛情况,客服回应称,现在好的纯棉面料都是物理磨毛,这种工艺会使面料表面有一层稀疏的绒毛。正因为表层的磨毛工艺,在使用之前会有一些微小的植物纤维会脱落,这是因为植物纤维没有化纤的纤维拉力大。

  客服一直强调,该店铺为天猫奢品阿里巴巴直营,货品渠道来自欧洲直采,品质保证、正品100%,从采购到入库销售整个过程全部由阿里巴巴员工全程把控,货品采购链路完整、正规,确保货品正品。

  当财经网咨询是否能够提供相应采购清单,或者出示该品牌的授权协议时,客服方面表示无法向个人提供。针对如何能确保是100%正品的问题,客服表示如果不放心可以拿到专柜让人给工作人员给看看。

  至此,售卖双方各执一词,维权陷入僵局。

  为了一探事情究竟,财经网重新在该店购买了一件同款卫衣,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试图以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寻找海外购商品维权、举证的途径。然而,接下来的整个过程,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首先,根据该客服回复所称,财经网带着新购买的同款卫衣来到了北京某MSGM门店,向店员咨询该产品信息。在店内,面对这件卫衣瞬间腾起的浮毛,店员显得很无奈。

  “由于衣服非我店内购买,因此无法进行鉴定”该名店员表示。同时她称,目前店铺内衣服为无绒款,有绒款或许为过去的款式,但过去店内的款式也从未发生过浮毛、掉毛的情况。“我们店里没见过这款”这位店员强调说。

  在MSGM官方网站,财经网也并未搜索到该款式卫衣。随后,在其官网留言通道留言,并向其官方邮箱发送了邮件进行咨询,但截至发稿,一直未得到回复。

  接下来,财经网拨打了MSGM的中国代理方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试图了解该品牌在中国的代理情况和销售渠道情况,在得知财经网意图之后,对方以不方便透露为由挂断了电话。

  品牌验证的路走不通,不得已,财经网拨打12315寻求帮助,但屡次拨打,电话一直忙线状态。

  最后,财经网带着新购买的卫衣和单位授权书去到了某纺织行业检测中心,但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直言,这个检测无法受理,因为对于“飞毛”、“掉绒”这种问题国家并没有硬性规定,这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工艺的问题。

  至此,在尝试了官网、代理、专卖店、第三方检测等所有普通消费者可能选择的解决通道之后,事情依然没有结果,维权无门,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实际执行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不仅消费者在面对海外购商品维权举证艰难,即便在业内专业人士看来,观点也不尽相同。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消费者如果认为产品有瑕疵,就应该举证,如果产品通过肉眼无法证明,必须要通过更专业的机构来进行鉴定,或者双方协商之后赵一个共同委托的机构鉴定,而不是把产品寄回由商家自己判断。

  一名服装行业内人士告诉财经网,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联系品牌方做鉴定,奢侈品肯定有品牌保护的部门,但品牌方可能不会接受这个申请。

  另外,如果卖家不认为是自身产品有问题,那么到底是消费者洗衣的行为不当还是产品本身有问题,需要有第三方来判定。

  该行业人士认为,标牌上标明了手洗,如果机洗出了问题,这个是有争议的。不过,如果想确定衣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可以去第三方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去检测缩率、起毛起球等各项内容。

  她指出,按照我国标准规定,面料检验分为三个方面,包括面料的外观质量检验、物理指标、安全性能等方面。根据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规定,不合格的服装纺织品将禁止销售。

  同时,这位行业人士表示,测试费用很贵,一项测试可能就够买一件衣服的钱了,而且测试洗过的是否有效,并不是很确定。

  “即便消费者耗费大量的物力人力,也不一定能取得相对满意的结果。” 该行业人士特别指出。

  海外购投诉居高不下 消费者维权存在巨大困难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壮大,海外购成为不少消费者主要的购物方式之一。然而从海外购诞生的一开始,由于货品来源比较广泛,多产地、多渠道的模式,使得海外购不仅面临着普通网络购物所面临的承诺不兑现、虚假宣传、支付安全等问题,还面临着真伪难辨、举证艰难等严峻考验。海外购商品一旦出现质量纠纷,究竟要如何鉴定,又去哪里鉴定,一直困扰广大消费者。

  此前,网经社-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通过对1000余位跨境网购消费者进行调研,其结果显示商品质量保障是引导跨境网购消费决策的主要因素,占比达91.28%。

  在其发布的《2017年黑五海淘热点被投诉平台榜出炉》数据中,结果显示,小红书、86mall、亚马逊中国,天猫国际、聚美优品、洋码头、西集网、寺库、波罗蜜、丰趣海淘等平台均有被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出现,问题涉及虚假促销、疑似售假、发货慢、退款难等。

  2018年1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发布《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指出“海淘”商品鉴定难位列八大投诉热点之一,成为消费者维权痛点与难点。

  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指出,对于商品的真伪需要一个法定的机构去鉴定,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一般由品牌所有人来鉴定,而不是消费者,所以即便是在专卖店鉴定是假的,也很难退货。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向财经网表示,消费者从自营平台购买海外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平台要承担主体责任。平台应该对海外代购的产地,包括经销渠道、运输渠道都应该进行验真,所以出了问题平台承担责任在这一点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蒙惠欣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海外代购平台的时候,一定要事先看好平台的承诺。比如承诺“假一赔十”、承诺平台承担“三包”服务这样的相关服务;要求经营者给予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给予一些售后的服务。此外,跨境电商平台作为境外商家和境内消费者的沟通平台,应承担跨境消费维权的沟通协调义务。

  如今,此类案例缺少可实际成功解决的案例支撑,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为行业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相关专业人士建议,跨境网购领域商品鉴定复杂,希望消协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协力在该领域发力,同时商家也应该切实承担应尽义务和责任。

  业界认为,目前在天猫平台乃至我国其他的电商平台所购海外商品,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进行质量维权依旧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因此如何弥补海外购商品鉴定空白的问题应该得到更大关注。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建议,要在法律层面上明确商标所有人的鉴定权利和鉴定义务与责任,另外销售者对产品真实来源情况、获得合法授权等情况等负有保障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相关专家建议,国外品牌可与国内第三方机构联手在国内建立海淘鉴定中心,同时对于不讲诚信的海外购平台,监管部门应该给予相应处理并根据情况及时纳入失信黑名单。

  最新的消息是,3月14日,此前舆论热议不断的,关于消费者投诉网易考拉所售加拿大鹅羽绒服疑似“非正品”一事,监管部门的认定结果出炉,结论为正品。据相关媒体报道,投诉人缐女士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不只是这个衣服的真假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处理整个事件过程当中,有很多违反消费者权益法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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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第二条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以将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第三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第四条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五条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第六条继承人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七条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八条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第九条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二、法定继承   第十条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第十一条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第十二条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以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第十四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第十五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第十六条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十七条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第十八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第十九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第二十条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以多于或者少于继承人。   第二十一条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本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   第二十三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二十四条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第二十五条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六条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第二十七条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第二十八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第二十九条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者保管单位。   第三十一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第三十二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三十三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第三十四条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第三十五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第三十七条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第三十八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第三十九条由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自然人,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四十条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第四十一条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当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第四十四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五、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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